📬 跨境税盾 · 政策周报
周报区间:2026-08-16 → 2026-08-23 | 共 12 条 | 低频发送,可随时退订
本周卖家高频问题
- 跨境电商无票免税,我要怎么做才合规?
- 跨境电商卖家,我最需要关注哪些税务风险?
- 出口退税能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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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值得留意的政策/要点
关于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6号
生效:2026-09-01 → 长期有效电池消费税 · 征收管理 · 税收分类编码 · 税款抵扣 · 检测报告 · 减免税
明确电池消费税征管:销售电池产品应选择“电池”类编码开具发票;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凭合规专票、缴款书等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享受减免税应留存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和明细清单。
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
生效:2026-09-01 → 长期有效电池 · 消费税 · 锂离子电池 · 光伏电池 · 2% · 4%
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按4%征收。
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26〕50号
生效:2026-07-08 → 试点政策环境保护税法 · 挥发性有机物 · 试点 ·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环境保护税法决定,授权国务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环保税试点。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环保税试点征收。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
生效:2026-07-01 → 长期有效反向开票 · 资源回收 · 0.25% · 0.5% · 经营所得预缴
自2026年7月1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年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不超过60万元部分减按0.25%预缴经营所得个税,超60万元部分仍按0.5%预缴。同时明确换购住房个税退税征管。
关于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生效:2026-06-08 → 长期有效成品油零售 · 交易即开票 · 数电发票 · 乐企平台 · 加油站
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应通过乐企平台即时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2026年11月1日前实现。过渡期内应结合自身条件选择乐企自用或联用方式完成系统改造对接。
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生效:2026-04-01 → 2027-12-31光伏 · 出口退税 · 电池退税率6% · 取消出口退税 · 消费税退税
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电池产品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出口退税;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
生效:2026-02-01 → 长期有效增值税申报表 · 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 预缴表 · 栏次调整 · 纳税申报
为落实《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调整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纳税人暂使用调整后申报表办理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生效:2026-01-01 → 长期有效增值税法 · 2026年施行 · 税率13% · 税率9% · 税率6% · 零税率 · 征收率
2024年12月25日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增值税纳税人为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税率13%、9%、6%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制度,并设税收优惠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
生效:2026-01-01 → 长期有效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令826号 · 2026年施行 · 零税率 · 跨境销售 · 配套衔接
2025年12月25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细化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范围,明确境内消费判定、纳税人类型、零税率和跨境服务零税率等配套规则。
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生效:2026-01-01 → 长期有效出口退免税 · 管理办法 · 收汇 · 2026年第5号 · 跨境电商 · 出口退税期限
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和对外修理修配服务,应在报关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30日前收汇,符合视同收汇情形的留存《出口业务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
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3号
生效:2026-01-01 → 长期有效土地增值税 · 预征申报 · 清算 · 扣除项目 · 尾盘销售
规范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清算收入确认、扣除项目等征管口径。规划范围外公共设施建设支出可计入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扣除;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印花税及地方教育附加可按规定扣除;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按季申报缴纳。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生效:2026-01-01 → 长期有效一般纳税人 · 登记 · 年销售额500万 · 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销售额500万元)的,除规定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累计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应在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登记,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标准当期的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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